新京報發(fā)表曹旭剛的觀點:“配陰婚”經歷了這樣一個發(fā)展過程:許久之前由死者家屬互相接洽“談婚論嫁”,而后有人出于利益考慮瘋狂掘墓盜賣尸體“配陰婚”,最終演變?yōu)闅⑷?ldquo;配陰婚”,陋習就這樣一步一步演變?yōu)樽飷骸B暰褪锹,不能因為是傳統(tǒng)就對其坐視不理,眼看著“殺人配陰婚”已經出現(xiàn),此時不嚴肅整治還待何時?在“配陰婚”面前,死者為大是一句空話,敬畏生命是一句空話,不管是將死之人,還是已死之人,抑或是早已埋入黃土中的尸體,乃至活人,都成了可以冷漠換取“彩禮”的貨物。嗚呼哀哉。我始終覺得,如果之前“配陰婚”還勉強能稱之為陋習的話,那么在今天,“配陰婚”已經成了不折不扣的罪惡了,不可饒恕。
小蔣隨想:奴隸社會有許多“活人陪葬”,顯露出封建專制的極度殘暴,不能被現(xiàn)代文明社會所容忍。在某種程度上,“配陰婚”也是一種陪葬。只不過,“配陰婚”起初是死人“陪與配”死人,F(xiàn)在居然出現(xiàn)“殺人賣尸配陰婚”,這與“活人陪葬”豈不殊途同歸?更令人發(fā)指的是,犯罪嫌疑人為錢不擇手段。必須指出,“配陰婚”不是風俗問題,一方面可能構成盜竊、侮辱、故意毀壞尸體罪;另一方面,“殺人配陰婚”更涉及故意殺人罪。既然是犯罪,就必須依法嚴懲。“配陰婚”也好,大操大辦喪事也罷,都是活人做給活人看的,對故去的人毫無意義。強化宣傳,嚴格執(zhí)法,有助于實現(xiàn)移風易俗。一個不容忽視的現(xiàn)象是,越窮的地方往往封建思想越嚴重,精準扶貧還得重視給某些人“補腦”。
更多相關信息請訪問中公時事政治
[免責聲明]本文來源于網絡轉載,僅供學習交流使用,不構成商業(yè)目的。版權歸原作者所有,如涉及作品內容、版權和其它問題,請在30日內與本網聯(lián)系,我們將在第一時間處理。
新聞熱點
新聞爆料